大连瓦房店师范学校关于安全教育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
携手共育 守护安全
大连瓦房店师范学校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们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好!
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祖国的未来,孩子健康快乐成长,是家长和全社会的共同期待。期末临近,在孩子们快乐学习的同时,安全教育永远不能缺席。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、强化安全意识、落实安全措施,我们诚挚地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倡议,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,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,提高孩子的安全自我保护能力。让我们家校共育,一起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!
一、身心安全
家长应该多关心孩子,多陪伴孩子,多与孩子沟通交流,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,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。家长发现孩子情绪波动较大时,要及时引导,让其不良情绪得到宣泄,必要时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帮助。“生命在于运动”,平时要引导孩子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可以和孩子一起制订锻炼计划,设置合理的锻炼目标,定期检查孩子的锻炼进度并给予支持,鼓励孩子按时作息,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,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项目,坚持锻炼身体,养成体育锻炼习惯,保持身体健康的同时享受运动的乐趣。
二、预防溺水
天气炎热,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,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,家长务必要高度警惕。
1.严格要求孩子遵守防溺水“六不”:
(1)不私自下水游泳;
(2)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(3)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(4)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(5)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(6)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教育孩子发现有人落水,应及时大声呼救,寻求周围大人的帮助,同时拨打急救电话,切不可贸然下水救人或手拉手组成“人链”救援。
2.孩子外出时,家长务必做到“四知道”:
(1)知道孩子去哪里;
(2)知道孩子和谁去;
(3)知道孩子去做什么;
(4)知道孩子何时返回。
家长务必及时掌握孩子行踪,杜绝孩子长时间脱离安全监护。
3.当孩子正在水中或水周围时,家长要做到专心、不间断、近距离,有效看护。
4.若无法陪伴孩子时,家长请务必委托并叮嘱其他监护人尽到看护责任;同时,通过电话、语音、视频等方式,教育孩子远离危险水域。
三、交通安全
1.教育孩子外出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闯红灯,不翻越隔离栏,过马路要走斑马线、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,同时要特别注意过往车辆,做到“一慢二看三通过”,切记不可在马路上玩耍、嬉笑打闹或突然猛跑横冲直撞过马路。
2.提醒孩子行走时要专心,注意周围情况,不要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它事情;玩滑板、骑平衡车时,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具,且禁止上路行驶。
3.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;骑乘电动自行车,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且注意不得逆行、超员、扶肩并行、攀扶其它车辆。
4.教育孩子认识车辆盲区,并提醒孩子无论是玩耍还是走路都要远离车辆,尤其是远离停车场、小区出入口等车辆来往频繁的位置。
5.教育孩子不坐无牌照车辆,不乘坐改装车、拼装车、农用车、三轮车、报废车、载货车、拖拉机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。
6.教育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自觉遵守地铁、公交车、长途大巴车等乘车规范,待车停稳后,有序上下车;上车后坐稳扶好,不在车上吃食物或喝饮料;不能擅自将胳膊、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。
7.密切与学校、老师联系,如果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事件,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,并配合学校、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加强管教。
四、应对极端天气
1.夏季暴雨、雷电、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多发,请家长和孩子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,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活动;
2.如果在外出时遇到暴雨,请注意防汛安全警示标志,避开排水井、沟渠和积水处,就近寻找安全避险场所;遇到紧急情况,请及时拨打110、119等电话求助;
3.雷雨天气要远离高大建筑物和供电设施,不在低洼地带、水塘、水库等危险区域活动,防止遭遇洪水、雷击、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危险;
4.突遇雷电时,应立即下蹲降低自身高度,同时将双脚并拢,双手放在膝上,身体其它部位不要接触地面,以减少跨步电压带来的危害;
5.高温天气下,请各位家长提醒孩子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出门,如果必须外出,选择阴凉处行走,并做好防晒工作,及时补充水分,预防中暑;
6.一旦发现孩子有中暑症状,如恶心、焦躁、不安、发热等,应立即转移到通风阴凉的地方,并采取降温措施。如有需要,及时拨打120就医。
1.高温天气极易发生火灾,造成安全事故,家长要向孩子讲明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,教育孩子不玩火,并加强防电、防火、防爆教育,提高孩子消防安全意识;
2.注意家用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转,不私拉乱接电线,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;
3.家长要给孩子做好榜样,注意用火用电安全,并定期检查家中的电器、线路等,确保无安全隐患;
5.严防电动车火灾,家长要注意不在疏散通道、楼梯间、架空层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,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;
6.提高孩子的自护自救能力,和孩子一起学习消防安全知识,进行消防演练,学会正确逃生。
故意殴打他人、暴力侮辱他人、暴力索取他人财物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、强制侮辱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(1)在学校里多交益友,与同学友好相处,宽容、理性、平和解决矛盾,不采用过激方式。
(3)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,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,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。
抵制校园欺凌,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,为孩子创造安全、和谐、文明的成长环境。
亲爱的家长朋友,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。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,确保孩子安全、快乐成长成才。
最后,祝所有同学生活愉快,学习进步!祝所有家长朋友们工作顺利,家庭幸福!